[ 簽証消息 ]
英國打工渡假簽證申請辦法公告!
資料來源:青輔會
臺英青年交流計畫(俗稱:英國打工渡假簽證) 贊助證明申請作業
臺英青年交流計畫(Youth Mobility Scheme,簡稱YMS)自 2012 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。英國每年將提供 1,000 個名額給我國 18 歲至 30 歲青年 YMS 短期移民多次入境簽證, 居住期間最長可達 2 年。未來我國青年將可透過全時工作、打工、從事志工或自費遊學等方式(排除創業、職業運動及受訓醫生),深入體驗英國的文化內涵,擴展 國際視野,增進兩國青年交流及認識。而根據英國移民法規定,申請各類居留簽證時,需有「贊助機構」核發「贊助證明(Certificates of Sponsorship)」,作為申請簽證要件之一;因此,青輔會基於鼓勵青年透過海外生活體驗,拓展國際視野與國際參與之目的,將協助核發 1,000 名 贊助證明。
● 申請對象:
1. 中華民國國民,在國內設有戶籍並領有國民身分證,年滿 18 歲至 30 歲
2. 男性須役畢或免役。
● 核發名額:民國 101 年為 1,000 名。
● 申請時間:
1. 第一階段為 100 年12 月 1 日上午 10 時至 12 月 20 日下午 5 時。
2. 核發名額若有剩餘,於101年5月1日上午10時至5月20日下午5時受理第二階段申請。
● 應備文件:
1. 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2. 退伍令、退役或免役證明影本。
● 注意事項:
1. 贊助證明有效期間 3 個月。第一階段核發之贊助證明,有效期間為民國 101 年 1 月 3 日至 4 月 3 日。
2. 請人應於未滿 31 歲前,向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簽證申請中心申請 YMS 簽證。
3. 贊助證明專為申請 YMS 簽證之用,並不提供任何財物贊助。
4. 贊助證明不保證必然取得 YMS 簽證,申請人應依英國政府相關規定申辦簽證(如提供財力證明、繳交簽證費用等)。
5. 赴英國期間應注意安全,並自行辦妥所需保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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